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泸州市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指南》的通知
泸市卫发〔2025〕24号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各医疗卫生机构,委职业健康科、综合监管科,各用人单位、企业:
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在2024年8月出台了《泸州市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通过近一年的实践总结,经研究,决定印发《泸州市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各区县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泸州市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指南
一、指南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泸州市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制定本指南。
二、指南的目的和意义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压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用人单位自动、自发、自主地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以“首席健康官”、健康副厂长的规范化履职,以及“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在用人单位的常态化运行为抓手,建立“一公开”(职业健康管理机制信息公开)和“三个三”工作模式(落实三方责任,突出三大重点,健全三项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决策、专业指导、技术服务功能,推动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在用人单位的落地见效。
本指南的普及与运用,将有助于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的实施,提升用人单位以内驱动力推动其职业健康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助力职业健康管理便捷化、具体化、规范化。
三、指南的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泸州市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以及各级各类包含放射危害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推进“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中使用,其他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事项
(一)落实三方责任。
1.强化“首席健康官”责任。
用人单位按照《泸州市“首席健康官”基本条件》(见附件1),通过相关程序确定拟确立的“首席健康官”人选。用人单位发文确立本用人单位的“首席健康官”,并明确其职能职责。无公文的单位,可以印章件的形式进行明确。
应当建立“首席健康官”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或接害劳动者在10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企业。
“首席健康官”参与、熟悉本单位、本辖区职业健康所涉及的全部工作;经常与用人单位沟通,定期、不定期地向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职业健康工作;负责积极为劳动者排忧解难、办实事,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承担宣教任务,以身示范,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科普宣传、个人防护等工作;事事冲在一线,示范、引领、带动本单位、本辖区职业健康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害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2.强化健康副厂长(副总监、副经理等)责任。
用人单位健康副厂长(副总监、副经理等)应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由用人单位主管职业健康工作的负责人(分管领导)担任。
健康副厂长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在“首席健康官”和职业健康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协助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强化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责任。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以用人单位自身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为主的3人以上组成。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实行组长负责制,设组长1名,其他人员为成员。(见附件2)
用人单位以公文形式明确本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手机号、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的职能职责等。无公文的单位,可以印章件的形式进行明确。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受用人单位委托,负责对用人单位开展专业化的职业健康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建立信息公开。
用人单位在显要位置,对本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相关信息进行公开(见附件3)。
(三)突出三大重点。
职工人数较多、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重的用人单位应建立“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重点是以下三大类用人单位:
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用人单位(含涉及放射的医疗卫生单位)。
2.接害劳动者在10人以上的企业。
3.近5年有新发职业病的用人单位。
(四)健全三项制度。
1.年度综合分析研判制度。
用人单位在每年初(每年第一季度)召开1次职业健康年度综合分析研判会,总结、通报上一年度工作,表扬、奖励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班组、部门、个人,分析、计划当年度工作。
年度综合分析研判会由用人单位的“首席健康官”协调组织,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的全体成员,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会,同时邀请本单位不当班的全体接害劳动者或接害劳动者代表列席会议。
2.每季度风险管控现场排查制度。
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由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组长牵头实施。在应急情况或必要时,由用人单位“首席健康官”或健康副厂长(副总监、副经理)提议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组长启动实施。
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实施。在开展全面排查指导时,对照《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见附件4)推进。
第一季度风险管控现场排查。工作重点为总结上一年度职业病防治成效,罗列存在的问题,明确当年度工作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职业健康集中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工作形式、方式等进行梳理,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培训进行评估。实践中,可与年度综合分析研判会,面向接害劳动者的答疑见面会工作,同步开展和推进。在开展排查指导时,对照《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第一季度)》(见附件5)推进。
第二季度风险管控现场排查。工作重点为“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超标点位工程防护、增员减少接触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监督佩戴情况等的排查。在开展排查指导时,对照《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第二季度)》(见附件6)推进。
第三季度风险管控现场排查。工作重点为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情况,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职业病人的妥善处置,高温季防暑降温、劳动者个人防护措施,现状评价(或职业卫生三同时)问题事项的闭环整改情况等的排查。在开展排查指导时,对照《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第三季度)》(见附件7)推进。
第四季度风险管控现场排查。工作重点为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健康档案、劳动者一人一档收集整理情况,职业病防治问题事项销账情况,次年职业病防治经费预算、防治工作计划方案等的排查。在开展排查指导时,对照《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第四季度)》(见附件8)推进。
3.答疑见面会制度。
用人单位在每年初(每年第一季度),召开1次面向接害劳动者的答疑见面会,针对劳动者关心、关切、疑虑的事项开展现场答疑。
答疑见面会由用人单位的“首席健康官”协调组织,由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的全体成员,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会,邀请本单位不当班的全体接害劳动者参加。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实施。
各用人单位、企业要站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高度,本着守护一方平安,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有步骤、有计划、常态化地实施本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推动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指南的全面实施,切实落实自身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二)强化指导,动态管理。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园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的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对成效显著、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及时表扬、推广;对职业病防治措施不力、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甚至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劳动者权益受损的,应及时通报、纠正,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严格依法处理。
附件:1.泸州市“首席健康官”基本条件
2.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的相关要求
3.用人单位“1+1+1”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公开(示例)
4.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
5.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第一季度)
6.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第二季度)
7.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第三季度)
8.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第四季度)
附件1
泸州市“首席健康官”基本条件
对“首席健康官”实行动态管理,须同时满足以下五项基本条件,不能满足任一条件时,立即除名。
一、政治坚定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具备鲜明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政治信仰,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忠诚于人民,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道德素养
坚守道德底线,品德高尚,做人做事有原则、有规范;敢于与歪风邪气斗争到底;无违法行为。
三、职业操守
在职业健康工作中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工作失误,敢于承担责任,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守行业规范,相关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无违纪行为。
四、业务一流
在职业健康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视劳动者为亲人,融入接害劳动者群体,做接害劳动者的贴心人;经常与用人单位沟通,定期、不定期地向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职业健康工作;积极为劳动者排忧解难、办实事,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企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身体健康,履职尽责,应从事和参与本企业、本单位、本辖区职业健康所涉及的全部工作;熟悉本企业、本单位、本辖区职业健康工作,事事冲在一线,以身示范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科普宣传、个人防护等工作,带动本单位及周边职业健康良好氛围;认真学习并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参加用人单位年度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现场培训,培训结果为合格(每年度);无违规行为。
五、示范引领
为本用人单位、企业中层(或中层以上)干部,或为中层干部的重点培养对象担承首席健康官;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科普宣传,承担宣教任务,示范、引领、带动本企业、本单位、本辖区职业健康专、兼职人员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积极完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本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
注:各相关用人单位、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单位“首席健康官”的职能职责。
附件2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的相关要求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以用人单位自身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为主的3人以上组成。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为3人以上不足5人时,可由职业健康专业类人员及专兼职人员1人以上,安全生产、环保专业类人员及专兼职人员1人以上,工会或法务专业类人员及专兼职人员1人以上等组成。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为5人上时,可由职业健康专业类人员及专兼职人员1人以上,安全生产专业类人员及专兼职人员1人以上,环保专业类人员及专兼职人员1人以上,工会或法务专业类人员及专兼职人员1人以上,外部职业健康专家1人以上等组成。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实行组长负责制,设组长1名,其他人员为成员。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守职业道德和相关规范。
外部职业健康专家参与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工作,应符合相关回避情形,应与用人单位书面明确双方的相关权利、义务,承担相关责任。外部职业健康专家应有职业健康相关专业知识学历背景或从事职业健康工作2年以上,应为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职务;外部职业健康专家应尽职尽责、保质保量、量力而行地参与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工作,1名职业健康专家在全市服务的用人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家。
附件3
“1+1+1”职业健康管理
信息公开(示例)
健康副厂长:
王** **公司副厂长 139********
“首席健康官”:
刘** **公司职安环部部长 139********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
组长:
张** **公司职安环部职健专员、注册职业卫生师
139********
成员:
王** **公司职安环部职健兼职人员、总工程师
139********
李** **公司职安环部安全专员、注册安全师 139********
杨** **公司工会劳动者权益专员、法律顾问 139********
刘** **大学教授、省职业健康专家库专家 139********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的职能职责:
......
附件4
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
单位名称(印章) |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姓名、手机号 | 单位地址 | 接害总人数(人) | |||||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严重、一般)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接害女职工(人) | ||||||
参加现场排查的人员 | 现场排查日期 | |||||||
身 份 |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手机号 | 签 名 | 年 月 日 | ||
健康副厂长 |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意见签批 | |||||||
首席健康官 | ||||||||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1.1 | 建立职业健康组织机构 | £建职业健康领导小组 | £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 | £1.正式行文、印章件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 £2.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所有副职领导为副组长,所有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部,该部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为专职人员,**为兼职人员;所有人员需罗列其姓名及其所在的部门、职务。 £3.明确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 | ||||||||||||||||
1.2 | 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 用人单位内设职业健康部门名称 | £明确职业健康部门、专兼职人员职能职责 | £1.正式行文、印章件,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文件明确部门职能职责。 £2.有部门名称,并挂牌;有办公场所,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办公条件,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兼职人员。 £3.专职、兼职人员有任命文件,人员有职能职责,职能职责上墙。 £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5.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 ||||||||||||||||
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姓名 | 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姓名 | |||||||||||||||||||
1.3 | 建立“1+1+1”机制 | £有健康副厂长 | £有首席健康官 | £有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 | £1.正式行文、印章件,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文件明确人员组成,专业指导团队的职能职责。 £2.“1+1+1”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在单位显要位置上墙公开。 £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用人单位(含涉及放射的医疗卫生单位),或接害劳动者在10人以上的企业,或近5年有新发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建立“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 £4.每季度(3、6、9、12月底前)开展风险管控现场排查,呈主要负责人签批,并完成问题事项的闭环整改。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1.4 |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 £制定有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实施方案 |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12项制度 | £1.年度计划、方案切合本单位实际,有可操作性;红头、印章件印发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有任务分解,有责任人,有责任领导,有完成时限,有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经费预算,有已产生经费的汇总表(附支出原始凭证)。可另附年度职业病防治经费预算一览表。 £2.12项制度切合本单位实际,简明、有可操作性;红头、印章件印发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并上墙。 £3.12项制度包括:⑴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⑵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⑷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⑸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⑹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⑺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⑻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⑼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⑽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⑾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⑿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 ||||||||||||||||
1.5 | 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 £印发规程 | £上墙公开 | £操作规程切合该岗位实际,简明、有可操作性;红头、印章件印发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发件,在岗位处上墙。 | ||||||||||||||||
1.6 |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应急救援设施应设尽设 | £应急救援设施常态化处于正常状态 | £1.预案切合本单位实际,简明、有可操作性;红头、印章件印发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 £2.演练每年开展1次,有演练文本,有演练通知,有签到,有演练时使用的相关资料,有演练经验教训总结,有简报,有现场图片;上述资料不齐不全,不能印证的,可延伸核查演练现场的微短视频或监控视频资料。 £3.有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等印证资料,确保常态化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 £4.有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 | ||||||||||||||||
1.7 | 年度风险排查 | £召开年度综合分析研判 | £召开面向接害劳动者的答疑见面会工作 | £总结上一年度职业病防治成效,罗列存在的问题,明确当年度防治工作重点。 | ||||||||||||||||
1.8 | 职业健康宣传月 | £制定“职业健康集中宣传月”计划、方案 | £制定宣传月计划、方案,明确宣传形式、责任分工,落实宣传月所需经费;结合制定接害劳动者的年度培训计划。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2.1 |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年度法定培训 | 主要负责人 | 姓名、得分 | £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场长、院长、所长等,不得冒名替训。 £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从事职业健康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用人单位主管职业健康工作的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内设科室或部门负责人、职业健康工作管理人员<专、兼职>)。 £3.用人单位首席健康官须本单位红头、印章件印发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进行确立。 | ||||||||||||||||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 姓名、得分 | |||||||||||||||||||
首席健康官 | 姓名、得分 | |||||||||||||||||||
2.2 | 用人单位培训劳动者 | 日期、当日培训学时 | £1.新训8学时/年,复训4学时/年。 £2.培训内容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大纲》。 £3.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应出席1次培训以上,并提相应要求;所有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每次培训应全程参加,并参与培训讲授。 £4.有年度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计划、方案,有年度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一览表,有培训通知,有签到,有培训时使用的相关资料(课件、教材、法律法规规范等),有当次培训的要求(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强调事项),有培训会议过程手写记录(可复印归档)或简报、会议纪要,有测试卷及得分统计表,有培训现场图片;上述资料不齐不全,不能印证的,可延伸核查每个参训人员的培训笔记、培训现场微短视频或监控视频资料、抽问。 £5.通知、签到、培训记录、测试卷及得分统计表等原始件上应体现实施的年月日字样。 | |||||||||||||||||
2.3 | 接害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 接害劳动者(人) | 缴纳保险的接害劳动者(人) | £接害劳动者人数=缴纳工伤保险的接害劳动者人数。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2.4 | 定期检测 | 检测日期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姓名 | £1.有生产工艺流程,按相关规范落实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有开展检测现场工作的印证影像等。 £2.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危害一般的,每3年至少进行1次检测。 £4.检测应在用人单位正常负荷或满负荷生产下进行;涉及高温危害因素的,须在高温季节时开展检测(6-9月)。 £5.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区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向劳动者公布(可在职业卫生公告栏内)。 £6.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的情况。治理措施的先后顺序为:改进生产工艺→危害源工程防护(减少释放值)→逸散工程防护(安装喷雾降尘、吸声材料等,减少逸散)→接触工程防护(建控制室等进行物理隔离,减少劳动者接触值)→减少接害时间(增加岗位班次,减少接害时间)→个人防护(戴防尘口罩、耳塞、耳罩等)。 | ||||||||||||||||
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 不符合国家标准时,采取的治理措施 | |||||||||||||||||||
2.5 |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 £警示标识做到应设尽设 | £告知卡做到应设尽设 | £1.有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 £2.在合适高度(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碰头能见,1.5-2米高左右)、醒目位置(尺寸大小与位置、距离等匹配)设置警示图形、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中文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 £4.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 ||||||||||||||||
2.6 | 职业健康公告栏 | £公告的要素齐全 | £公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齐全 | £在用人单位显要位置(接害劳动者经常经过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健康领导小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公告栏应有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电话、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急救电话等。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2.7 | 职业病 防治科普宣传栏 | £内容无错误 | £每年至少更换1次 | £1.在用人单位显要位置(接害劳动者经常经过的位置)至少设1个宣传栏。 £2.有LED显示屏的,应滚动刊播职业健康科普宣传标语、科普视频等。 £3.科普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针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
2.8 | 配发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 £对接害劳动者做到应配尽配 | £配发到劳动者手中,记录齐备,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
| £1.劳动者本人签领。 £2.签领表要注明签领的年月日,注明防护用品的型号(如,KN95防尘口罩)。 £3.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凭证、合格证明,用品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要求;有采购品种及每个品种的数量;发放的品种、型号、数量及手写签领、发放现场图片等。上述资料不齐不全,不能印证的,可延伸核查发放现场微短视频或监控视频资料等。 | ||||||||||||||||
2.9 | 劳动者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 £做到应用尽用 | £对劳动者日常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 | £1.实地查看(特别是检测为超标的点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2.用人单位监督检查日常使用情况的记录、印证资料。 £3.用人单位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处理的印证资料。 £4.资料不齐不全,不能印证的,可延伸核查日常使用的微短视频或监控视频资料。 £4.用人单位对防护用品正确佩戴方法进行培训。 | ||||||||||||||||
2.10 | 高温防护 | £发放高温津贴 | £备齐备足防暑降温药品、饮品 | £1.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2.按相关标准和要求发放高温津贴。 £3.高温天气期间,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4.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5.备齐备足防暑降温药品、饮品,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 | ||||||||||||||||
2.11 | “职业健康达人” | £每年开展“职业健康达人”、“安康杯”评选活动 | £每年对评选出来的“职业健康达人”、“安康杯”先进个人(集体)进行表扬。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3.1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到位 | £做到应设尽设 | £有设施维护、检修、定期检测、保养记录 | £1.有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 £2.实地查看(特别是检测结果为超标的点位)防护设施设备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有设施维护、检修、定期检测、保养记录等印证资料,设施设备常态化处于正常状态。 £4.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妇女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5.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 ||||||||||||||||
3.2 | 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到位 | £做到应用尽用 | £对劳动者日常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 | £1.实地查看(特别是检测结果为超标的点位)设施日常使用情况。 £2.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 £3.用人单位监督检查日常使用情况的记录、印证资料。 £4.用人单位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处理的印证资料。 | ||||||||||||||||
3.3 | 治理超标 | £有超标点位本底台账 | £有超标点位治理方案 | £1.超标点位治理方案明确有治理措施、责任人、责任部门、责任领导、经费保障预算、完成时限等。 £2.有为降低职业病危害值,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投入;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经费预算,以及已产生经费的汇总表(附支出原始凭证)。 | ||||||||||||||||
3.4 | 职业健康检查 | 当年岗前应检(人) | 当年岗前实检(人) | £1.应检人数=实检人数。 £2.核查近2年检查人数,按照GBZ188-2014确定各项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该项是每年至少检查1次,还是每2年至少检查1次,还是应急检查等。 £3.用人单位书面告知劳动者: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等情况。查看知告劳动者的确认签领资料(有已知晓字样,有劳动者签章,以及年月日等)。 £4.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有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 £5.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 | ||||||||||||||||
当年岗中应检(人) | 当年岗中实检(人) | |||||||||||||||||||
当年离岗应检(人) | 当年离岗实检(人) | |||||||||||||||||||
£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 £检查资料一人一档归档齐备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3.5 | 职业健康复查 | 当年应复查(人) | 当年复查(人) | £1.有复查人员及完成情况一览表。 £2.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结论,及时完成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3.依规处置职业健康复查结论异常人员。 | ||||||||||||||||
3.6 | 职业禁忌处置 | 当年查出职业禁忌症(人) | 调离原工作岗位(人) | £1.有职业禁忌症劳动者一览表。 £2.查看调任文件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件,并现场核实调任情况。 £3.调任后,新岗位与原岗位比较,收入有所增长或基本持平。 | ||||||||||||||||
3.7 | 职业病诊断与处置 | 疑似职业病(人) | 职业病人数,及安置人数(人) | £1.有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有职业病患者一览表。 £2.对疑似职业病患者,及时按要求开展诊断、鉴定。 £3.排查2019年以来职业病人的安置情况。 | ||||||||||||||||
3.8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 控评日期 | 参与的专业技术人员姓名 | £1.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 £2.查看报告结论中不符合问题事项的整改情况报告(须及时送区县卫生健康局审核)。 £3.逐项核查对报告结论中的建议、对策措施、问题事项,是否都已整改落实到位。 | ||||||||||||||||
参与的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 报告结论中问题事项的整改情况 | |||||||||||||||||||
3.9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最近一次现状的日期 | 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姓名 | £1.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3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区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向劳动者公布。 £4.查看报告结论中不符合问题事项的整改情况报告(须及时送区县卫生健康局审核)。 £5.逐项核查对报告结论中的建议、对策措施、问题事项,是否都已整改落实到位。 | ||||||||||||||||
评价的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 评价结论中问题事项的整改情况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4.1 | 档案管理 |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进行档案管理 | £档案资料齐备 |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的7大主要内容分类归卷管理(详见该规范的附件1-6):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⑵职业卫生管理档案;⑶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⑷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⑸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⑹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⑺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 ||||||||||||||||
4.2 |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建纸质档案,对每个接害劳动者单独建档 | £监护资料齐全 | £1.对每个接害劳动者单独建档。 £2.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危害因素告知书、体检结果告知书、劳动合同和职业病诊疗鉴定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3.劳动合同应写明并如实告知,或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告知的内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用人单位、劳动者分别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变更工作岗位涉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时,及时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 ||||||||||||||||
4.3 | 问题事项销账情况 | £当年度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账 | £1.“三同时”、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的不符合项,全部完成整改销账。 £2.每季度风险管控现场排查发现的问题事项,全部完成整改销账。 £3.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属地政府、园区下达的整改建议、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等涉及的问题事项,全部完成整改销账。 | |||||||||||||||||
4.4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有申报表 | £有加盖区县卫生健康局印章的申报回执 | £年度申报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在相关事项变化后的15日或30日内,及时完成变更申报。 | ||||||||||||||||
4.5 | 次年防治工作计划 | £有次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方案 | £结合次年职业病防治常规或年度工作,制定有计划、方案;有任务分解,有责任人,有责任领导,有完成时限等。 | |||||||||||||||||
4.6 | 次年防治经费预算 | £有次年职业病防治经费预算 | £有保障次年职业病防治常规或年度工作的分项经费预算。 | |||||||||||||||||
附件5
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第一季度)
单位名称(印章) |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姓名、手机号 | 单位地址 | 接害总人数(人) | |||||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严重、一般)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接害女职工(人) | ||||||
参加现场排查的人员 | 现场排查日期 | |||||||
身 份 |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手机号 | 签 名 | 年 月 日 | ||
健康副厂长 |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意见签批 | |||||||
首席健康官 | ||||||||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1.1 | 建立职业健康组织机构 | £建职业健康领导小组 | £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 | £1.正式行文、印章件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 £2.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所有副职领导为副组长,所有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部,该部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为专职人员,**为兼职人员;所有人员需罗列其姓名及其所在的部门、职务。 £3.明确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 | ||||
1.2 | 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 用人单位内设职业健康部门名称 | £明确职业健康部门、专兼职人员职能职责 | £1.正式行文、印章件,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文件明确部门职能职责。 £2.有部门名称,并挂牌;有办公场所,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办公条件,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兼职人员。 £3.专职、兼职人员有任命文件,人员有职能职责,职能职责上墙。 £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5.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 ||||
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姓名 | 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姓名 | |||||||
1.3 | 建立“1+1+1”机制 | £有健康副厂长 | £有首席健康官 | £有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 | £1.正式行文、印章件,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文件明确人员组成,专业指导团队的职能职责。 £2.“1+1+1”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在单位显要位置上墙公开。 £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用人单位(含涉及放射的医疗卫生单位),或接害劳动者在10人以上的企业,或近5年有新发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建立“1+1+1”职业健康管理机制。 £4.每季度(3、6、9、12月底前)开展风险管控现场排查,呈主要负责人签批,并完成问题事项的闭环整改。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1.4 |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 £制定有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实施方案 |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12项制度 | £1.年度计划、方案切合本单位实际,有可操作性;红头、印章件印发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有任务分解,有责任人,有责任领导,有完成时限,有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经费预算,有已产生经费的汇总表(附支出原始凭证)。可另附年度职业病防治经费预算一览表。 £2.12项制度切合本单位实际,简明、有可操作性;红头、印章件印发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并上墙。 £3.12项制度包括:⑴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⑵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⑷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⑸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⑹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⑺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⑻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⑼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⑽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⑾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⑿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 ||||
1.5 | 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 £印发规程 | £上墙公开 | £操作规程切合该岗位实际,简明、有可操作性;红头、印章件印发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发件,在岗位处上墙。 | ||||
1.6 |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应急救援设施应设尽设 | £应急救援设施常态化处于正常状态 | £1.预案切合本单位实际,简明、有可操作性;红头、印章件印发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 £2.演练每年开展1次,有演练文本,有演练通知,有签到,有演练时使用的相关资料,有演练经验教训总结,有简报,有现场图片;上述资料不齐不全,不能印证的,可延伸核查演练现场的微短视频或监控视频资料。 £3.有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等印证资料,确保常态化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 £4.有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 | ||||
1.7 | 年度风险排查 | £召开年度综合分析研判 | £召开面向接害劳动者的答疑见面会工作 | £总结上一年度职业病防治成效,罗列存在的问题,明确当年度防治工作重点。 | ||||
1.8 | 职业健康宣传月 | £制定“职业健康集中宣传月”计划、方案 | £制定宣传月计划、方案,明确宣传形式、责任分工,落实宣传月所需经费;结合制定接害劳动者的年度培训计划。 | |||||
附件6
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第二季度)
单位名称(印章) |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姓名、手机号 | 单位地址 | 接害总人数(人) | |||||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严重、一般)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接害女职工(人) | ||||||
参加现场排查的人员 | 现场排查日期 | |||||||
身 份 |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手机号 | 签 名 | 年 月 日 | ||
健康副厂长 |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意见签批 | |||||||
首席健康官 | ||||||||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2.1 |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年度法定培训 | 主要负责人 | 姓名、得分 | £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场长、院长、所长等,不得冒名替训。 £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从事职业健康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用人单位主管职业健康工作的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内设科室或部门负责人、职业健康工作管理人员<专、兼职>)。 £3.用人单位首席健康官须本单位红头、印章件印发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签章件,进行确立。 | ||||||||||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 姓名、得分 | |||||||||||||
首席健康官 | 姓名、得分 | |||||||||||||
2.2 | 用人单位培训劳动者 | 日期、当日培训学时 | £1.新训8学时/年,复训4学时/年。 £2.培训内容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大纲》。 £3.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应出席1次培训以上,并提相应要求;所有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每次培训应全程参加,并参与培训讲授。 £4.有年度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计划、方案,有年度职业健康宣传培训一览表,有培训通知,有签到,有培训时使用的相关资料(课件、教材、法律法规规范等),有当次培训的要求(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强调事项),有培训会议过程手写记录(可复印归档)或简报、会议纪要,有测试卷及得分统计表,有培训现场图片;上述资料不齐不全,不能印证的,可延伸核查每个参训人员的培训笔记、培训现场微短视频或监控视频资料、抽问。 £5.通知、签到、培训记录、测试卷及得分统计表等原始件上应体现实施的年月日字样。 | |||||||||||
2.3 | 接害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 接害劳动者(人) | 缴纳保险的接害劳动者(人) | £接害劳动者人数=缴纳工伤保险的接害劳动者人数。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2.4 | 定期检测 | 检测日期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姓名 | £1.有生产工艺流程,按相关规范落实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有开展检测现场工作的印证影像等。 £2.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危害一般的,每3年至少进行1次检测。 £4.检测应在用人单位正常负荷或满负荷生产下进行;涉及高温危害因素的,须在高温季节时开展检测(6-9月)。 £5.检测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区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向劳动者公布(可在职业卫生公告栏内)。 £6.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的情况。治理措施的先后顺序为:改进生产工艺→危害源工程防护(减少释放值)→逸散工程防护(安装喷雾降尘、吸声材料等,减少逸散)→接触工程防护(建控制室等进行物理隔离,减少劳动者接触值)→减少接害时间(增加岗位班次,减少接害时间)→个人防护(戴防尘口罩、耳塞、耳罩等)。 | ||||||||||
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 不符合国家标准时,采取的治理措施 | |||||||||||||
2.5 |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 £警示标识做到应设尽设 | £告知卡做到应设尽设 | £1.有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 £2.在合适高度(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碰头能见,1.5-2米高左右)、醒目位置(尺寸大小与位置、距离等匹配)设置警示图形、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中文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 £4.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 ||||||||||
2.6 | 职业健康公告栏 | £公告的要素齐全 | £公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齐全 | £在用人单位显要位置(接害劳动者经常经过的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健康领导小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公告栏应有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电话、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急救电话等。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2.7 | 职业病 防治科普宣传栏 | £内容无错误 | £每年至少更换1次 | £1.在用人单位显要位置(接害劳动者经常经过的位置)至少设1个宣传栏。 £2.有LED显示屏的,应滚动刊播职业健康科普宣传标语、科普视频等。 £3.科普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针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
2.8 | 配发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 £对接害劳动者做到应配尽配 | £配发到劳动者手中,记录齐备,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
| £1.劳动者本人签领。 £2.签领表要注明签领的年月日,注明防护用品的型号(如,KN95防尘口罩)。 £3.有防护用品的采购凭证、合格证明,用品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要求;有采购品种及每个品种的数量;发放的品种、型号、数量及手写签领、发放现场图片等。上述资料不齐不全,不能印证的,可延伸核查发放现场微短视频或监控视频资料等。 | ||||||||||
2.9 | 劳动者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 £做到应用尽用 | £对劳动者日常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 | £1.实地查看(特别是检测为超标的点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2.用人单位监督检查日常使用情况的记录、印证资料。 £3.用人单位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处理的印证资料。 £4.资料不齐不全,不能印证的,可延伸核查日常使用的微短视频或监控视频资料。 £4.用人单位对防护用品正确佩戴方法进行培训。 | ||||||||||
2.10 | 高温防护 | £发放高温津贴 | £备齐备足防暑降温药品、饮品 | £1.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2.按相关标准和要求发放高温津贴。 £3.高温天气期间,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4.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5.备齐备足防暑降温药品、饮品,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 | ||||||||||
2.11 | “职业健康达人” | £每年开展“职业健康达人”、“安康杯”评选活动 | £每年对评选出来的“职业健康达人”、“安康杯”先进个人(集体)进行表扬。 | |||||||||||
附件7
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第三季度)
单位名称(印章) |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姓名、手机号 | 单位地址 | 接害总人数(人) | |||||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严重、一般)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接害女职工(人) | ||||||
参加现场排查的人员 | 现场排查日期 | |||||||
身 份 |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手机号 | 签 名 | 年 月 日 | ||
健康副厂长 |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意见签批 | |||||||
首席健康官 | ||||||||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3.1 |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到位 | £做到应设尽设 | £有设施维护、检修、定期检测、保养记录 | £1.有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 £2.实地查看(特别是检测结果为超标的点位)防护设施设备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有设施维护、检修、定期检测、保养记录等印证资料,设施设备常态化处于正常状态。 £4.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妇女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5.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 |||||
3.2 | 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到位 | £做到应用尽用 | £对劳动者日常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 | £1.实地查看(特别是检测结果为超标的点位)设施日常使用情况。 £2.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 £3.用人单位监督检查日常使用情况的记录、印证资料。 £4.用人单位对检查结果进行奖、惩处理的印证资料。 | |||||
3.3 | 治理超标 | £有超标点位本底台账 | £有超标点位治理方案 | £1.超标点位治理方案明确有治理措施、责任人、责任部门、责任领导、经费保障预算、完成时限等。 £2.有为降低职业病危害值,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投入;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经费预算,以及已产生经费的汇总表(附支出原始凭证)。 | |||||
3.4 | 职业健康检查 | 当年岗前应检(人) | 当年岗前实检(人) | £1.应检人数=实检人数。 £2.核查近2年检查人数,按照GBZ188-2014确定各项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该项是每年至少检查1次,还是每2年至少检查1次,还是应急检查等。 £3.用人单位书面告知劳动者: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等情况。查看知告劳动者的确认签领资料(有已知晓字样,有劳动者签章,以及年月日等)。 £4.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有职业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登记表。 £5.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 | |||||
当年岗中应检(人) | 当年岗中实检(人) | ||||||||
当年离岗应检(人) | 当年离岗实检(人) | ||||||||
£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 £检查资料一人一档归档齐备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3.5 | 职业健康复查 | 当年应复查(人) | 当年复查(人) | £1.有复查人员及完成情况一览表。 £2.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结论,及时完成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3.依规处置职业健康复查结论异常人员。 | |||||
3.6 | 职业禁忌处置 | 当年查出职业禁忌症(人) | 调离原工作岗位(人) | £1.有职业禁忌症劳动者一览表。 £2.查看调任文件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件,并现场核实调任情况。 £3.调任后,新岗位与原岗位比较,收入有所增长或基本持平。 | |||||
3.7 | 职业病诊断与处置 | 疑似职业病(人) | 职业病人数,及安置人数(人) | £1.有疑似职业病患者一览表,有职业病患者一览表。 £2.对疑似职业病患者,及时按要求开展诊断、鉴定。 £3.排查2019年以来职业病人的安置情况。 | |||||
3.8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 控评日期 | 参与的专业技术人员姓名 | £1.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 £2.查看报告结论中不符合问题事项的整改情况报告(须及时送区县卫生健康局审核)。 £3.逐项核查对报告结论中的建议、对策措施、问题事项,是否都已整改落实到位。 | |||||
参与的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 报告结论中问题事项的整改情况 | ||||||||
3.9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最近一次现状的日期 | 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姓名 | £1.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3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区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向劳动者公布。 £4.查看报告结论中不符合问题事项的整改情况报告(须及时送区县卫生健康局审核)。 £5.逐项核查对报告结论中的建议、对策措施、问题事项,是否都已整改落实到位。 | |||||
评价的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 评价结论中问题事项的整改情况 | ||||||||
附件8
泸州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管控现场排查清单(第四季度)
单位名称(印章) |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姓名、手机号 | 单位地址 | 接害总人数(人) | |||||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严重、一般)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接害女职工(人) | ||||||
参加现场排查的人员 | 现场排查日期 | |||||||
身 份 |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手机号 | 签 名 | 年 月 日 | ||
健康副厂长 |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整改意见签批 | |||||||
首席健康官 | ||||||||
职业健康专业指导团队 | ||||||||
序号 | 风险事项 | 一级指标(排查事项) | 二级指标(重点排查事项) | 排查情况备注 | |
4.1 | 档案管理 |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进行档案管理 | £档案资料齐备 |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的7大主要内容分类归卷管理(详见该规范的附件1-6):⑴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⑵职业卫生管理档案;⑶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⑷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⑸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⑹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⑺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 |
4.2 | 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建纸质档案,对每个接害劳动者单独建档 | £监护资料齐全 | £1.对每个接害劳动者单独建档。 £2.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危害因素告知书、体检结果告知书、劳动合同和职业病诊疗鉴定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3.劳动合同应写明并如实告知,或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告知的内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用人单位、劳动者分别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变更工作岗位涉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时,及时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 |
4.3 | 问题事项销账情况 | £当年度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账 | £1.“三同时”、现状评价报告书中的不符合项,全部完成整改销账。 £2.每季度风险管控现场排查发现的问题事项,全部完成整改销账。 £3.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属地政府、园区下达的整改建议、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等涉及的问题事项,全部完成整改销账。 | ||
4.4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有申报表 | £有加盖区县卫生健康局印章的申报回执 | £年度申报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在相关事项变化后的15日或30日内,及时完成变更申报。 | |
4.5 | 次年防治工作计划 | £有次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方案 | £结合次年职业病防治常规或年度工作,制定有计划、方案;有任务分解,有责任人,有责任领导,有完成时限等。 | ||
4.6 | 次年防治经费预算 | £有次年职业病防治经费预算 | £有保障次年职业病防治常规或年度工作的分项经费预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