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泸州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泸市卫发〔2023〕55号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妇联,市直属医疗机构,省属驻泸医疗机构:
现将《泸州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泸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泸州市民政局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泸州市总工会
泸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10月8日
泸州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30年)
宫颈癌是常见的女性恶性肿瘤。近年来,我国宫颈癌发病率持续增高并呈现年轻化趋势,严重危害妇女健康。宫颈癌主要致病原因是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持续感染,通过为年轻女性接种HPV疫苗、在适龄女性中开展宫颈癌筛查、及时治疗宫颈癌及癌前病变等三级预防措施能够有效防控并最终实现消除宫颈癌。我市高度重视宫颈癌防控工作,通过深入实施妇女“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建立起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宫颈癌防治体系,促进了宫颈癌早诊早治,宫颈癌诊疗方法不断规范,群众健康意识逐步提升。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国家、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精神,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加快我市宫颈癌消除进程,保护和增进广大妇女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宫颈癌综合防治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广大妇女健康素养和保健技能,强化宫颈癌早期预防,促进宫颈癌早筛早诊早治。
坚持创新发展、科技驱动。聚焦宫颈癌防治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促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关键环节,提高服务效率效果。
坚持公平可及、促进均衡。着力加强资源不足地区宫颈癌防治工作,关注弱势群体,缩小城乡、地区差距,助力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宫颈癌防治服务体系,提高综合防治能力,探索建立宫颈癌“防、筛、诊、治、康”五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全面落实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措施,构建社会支持环境,努力遏制宫颈癌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减轻宫颈癌社会疾病负担。
(一)试点推广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服务,疫苗接种率逐步提高。
(二)逐步提高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80%,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及筛查率达到81%以上。
(三)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提高妇女宫颈癌防治意识。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提高宫颈癌早诊早治率。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患者治疗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宣传教育,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
1.广泛宣传宫颈癌防治知识和理念。
市、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并发布宫颈癌防治科普教材和科普读物,科学宣传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必要性等知识。针对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发适宜的宣教材料,针对脱贫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制作包括方言、少数民族语言图文并茂视频、影像作品的宣教资料,帮助妇女了解宫颈癌防治政策和服务项目。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工会、妇联、学会和协会等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将宫颈癌防治知识宣传纳入经常性宣传内容。结合“三八妇女节”“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肿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网络、电视、“村村响”、报刊杂志、墙报专栏、培训讲座等,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社会倡导活动和公益广告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接受服务。每年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的多部门联合的公益宣传活动至少1次。
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学校、医院、社区、家庭”整体的社会支持系统,以学校为依托,将生殖健康、HPV疫苗接种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强化青少年HPV疫苗接种和宫颈癌防治意识。(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促进HPV疫苗接种。
在全市小初高中在校女学生群体中推广接种HPV疫苗,通过积极发挥学校组织动员作用,提升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意愿,逐步提升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率。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HPV疫苗接种补贴试点。探索多种渠道,支持资源不足地区适龄女孩接种。加强HPV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存储、分发、供应记录,及时公布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名单,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教育体育局分别负责)
(二)加强宫颈癌筛查服务,促进早诊早治
1.健全宫颈癌筛查长效工作机制。
深入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试点项目,将全民健康工程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纳入民生实事持续推进。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宫颈癌筛查门诊。重点关注未接受过筛查的适龄妇女,逐步提升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充分发挥妇联作用,发动妇女主动参与筛查,积极引导适龄妇女参与门诊机会性筛查。定期公布宫颈癌筛查机构名单,推广预约筛查制度,鼓励区县采用流动服务车定点开展巡回筛查,偏远地区可“下乡”开展集中筛查,提高筛查服务可及性。在适龄妇女中逐步采用液基细胞学检查联合HPV检测作为初筛方法,加强筛查后续诊疗的连续性及随访管理,将筛查出的患者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提高筛查和早诊早治效果。(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分别负责)
2.加强女职工宫颈癌筛查服务。
充分发挥各级工会作用,指导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选择适宜的筛查方案,定期开展宫颈癌筛查。加强面向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的公益性“两癌”筛查服务。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互助保障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各级政府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依法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用人单位的表扬与激励。(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三)规范宫颈癌诊疗服务,加大医疗保障救治力度
1.规范宫颈癌诊疗服务。
推广应用统一规范的宫颈癌诊疗指南,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等配套措施,提高宫颈癌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宫颈癌防治联合体。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宜中则中、宜西则西”,探索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结合防治新模式。(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分别负责)
2.加强宫颈癌患病妇女救助救治。
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合力减轻宫颈癌患者就医负担。民政、工会、妇联密切配合,协同加强对符合条件患者的救助。(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分别负责)
(四)完善宫颈癌综合防治体系,提高防治能力
1.加强宫颈癌防治能力建设。
依托各级“两癌”筛查管理中心、癌症防治中心、宫颈癌适宜技术培训基地等宫颈癌防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承担宫颈癌防治技术指导职责,按照宫颈癌初筛机构、转诊机构建设指南,完善设备设施和人员配备。加强宫颈癌防治专业人员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宫颈癌防治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加强培训考核,提高筛查及病理诊断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质量。加强宫颈疾病专科能力建设。通过传帮带、对口支援等方式,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宫颈疾病专科建设,提高全市宫颈癌防治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推动宫颈癌防治信息化管理。
全面推广应用四川省“两癌”筛查信息平台,对全市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服务情况进行常规监测,加强第三方信息系统与省“两癌”筛查信息平台对接,推动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和服务闭环管理,完善宫颈癌筛查个案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在线随访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探索逐步推动妇女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电子病历、慢病监测、肿瘤登记、死因监测、电子健康档案等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促进新技术参与宫颈癌防治。
积极推广宫颈癌筛查和诊疗适宜技术,鼓励探索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宫颈癌筛查和诊疗服务流程。推广使用四川省“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利用平台开展远程会诊、远程阅片、线上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等,提高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将落实本实施方案作为“健康泸州”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区县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财政、医保、市场监管、中医药﹑疾控、工会、妇联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政府部门﹑媒体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合作,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宫颈癌消除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区县要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落实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民生实事项目,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宫颈癌防治,集中各方力量推进宫颈癌防治事业。
(三)开展效果评估。各区县要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各级各类宫颈癌防治机构的质控评估,省卫生健康委将定期对各地行动计划目标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确定一批加速消除宫颈癌试点城市,起到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