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13 17:10:07 【字体: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4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60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1、《四川省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及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川办规〔20252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全市普惠托育机构管理,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目标

普惠托育服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益普惠、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在规划、建设、监管、保障中的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坚持公益普惠属性,合理制定群众可承受的收费标准,将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作为第一要务,科学制定照护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管理。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8章、28条。包括总则、认定标准、机构管理、补助政策、补助申领流程、退出机制、资金监管、附则等内容。对认定条件、收费要求、运营管理、申报程序,补助标准、资金安排、补助申领、资金监管等方面做了具体明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