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宫颈癌是严重威胁妇女健康的恶性肿瘤。2009年,我国将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两癌”)检查列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2年,泸县成为全省“两癌”检查项目第二周期试点县,2018年起全市所有区县实现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全覆盖。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宫颈癌防控工作,自2017年起,启动实施妇幼疾病检测项目,开展适龄城乡妇女宫颈癌(HPV病毒感染)免费筛查;2023年,我市在统筹整合国家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民健康工程妇幼疾病检测等相关政策基础上,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提质扩面试点,扩大筛查范围,努力实现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应筛尽筛、愿筛尽筛,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乡镇三级联动、分工协作的“两癌”防治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泸州市加速消除宫颈癌实施方案(2023-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宫颈癌防治服务体系,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全面落实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措施,加快我市宫颈癌消除进程,保护和增进广大妇女健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四个原则。即: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创新发展、科技驱动,坚持公平可及,促进均衡。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标。明确提出2025年和2030年阶段性目标。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内容分别围绕宫颈癌综合防治一、二、三级预防,从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促进HPV疫苗接种,降低患病风险;加强宫颈癌筛查服务,健全筛查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女职工宫颈癌筛查;规范宫颈癌诊疗服务,做好宫颈癌患者救助救治等提出具体措施。第四部分是组织实施。明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开展效果评估三个方面工作要求。
三、主要特点
(一)响应倡议,强化目标导向。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首次提出消除宫颈癌的全球行动倡议。2020年11月,WHO正式发布《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提出推动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和为患者提供规范治疗管理等阶段性目标。《实施方案》积极响应WHO的倡议,在国家《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宫颈癌防治实际,提出了2025年和2030年阶段性工作目标。
(二)部门联动,促进全社会参与。《实施方案》由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明确提出要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财政、医保、中医药、市场监督、疾控、工会、妇联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策略措施落到实处。强调要强化政府部门、媒体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合作,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集中各方力量推进宫颈癌防治事业,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宫颈癌消除工作。
(三)关口前移,强化三级预防举措。《实施方案》中明确一级预防在强化宣教同时,促进HPV疫苗接种。在全市小初高中在校女学生群体中推广接种HPV疫苗,通过积极发挥学校组织动员作用,提升适龄女孩HPV疫苗接种意愿,强化疫苗保障供应及规范化接种,逐步提升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率。二级预防中加强宫颈癌筛查服务,深入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试点项目,将全民健康工程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项目纳入民生实事持续推进。充分发挥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作用,提高筛查服务可及性。三级预防中规范宫颈癌诊疗服务,加大医疗保障救治力度,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合力减轻宫颈癌患者就医负担。
(四)聚焦重点,加强能力建设。聚焦基层宫颈癌筛查技术人员能力不足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宫颈癌初筛机构、转诊机构建设指南,指导各地加强设备和人员配备;加强信息化管理。全面推广应用基于个案的全流程省级“两癌”筛查信息平台,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和服务闭环管理,逐步实现在线随访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同时依托辖区两癌筛查管理中心和“云上妇幼”平台,开展远程会诊、远程阅片、线上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能力和宫颈癌筛查信息化水平。
(五)效果评估,推动加速消除。《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各级各类宫颈癌防治机构的质控评估,省卫生健康委将定期对各地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通过评估,确定一批加速消除宫颈癌试点城市,起到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加速消除宫颈癌目标实现。
四、解读机关
《泸州市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