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28 23:25:2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lu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191591;通信地址:泸州市江阳南路86号,邮政编码:646000) 。

一、总体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突出抓好主动公开,大力加强载体建设,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管理等工作管理制度,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落实,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下,依法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2020年,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强化学习贯彻、运用好《条例》,提高政治站位,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加强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高度上来认识、把握和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切实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努力打造廉洁、高效、法治、透明的政府机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973条。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784条,占比46.6%;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2176条、占比36.4%,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1000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1176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013条,占比17%。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5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2378条,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信息343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公开扶贫相关信息35条;围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3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相关信息2条。四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医疗卫生类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202条,安全生产动态信息1393条,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及动态信息22条,各类行政执法类信息16条。五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据、主要内容等信息2条,各类规划计划、重点项目信息18条,应急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信息2378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22条。

2.解读情况。针对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10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10件、政协提案和答复29件(主办14件,会办15件),网上调查征集1期,回应信息5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 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10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2件予以公开、占比20%,5件不予公开(2件属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1件属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件属行政执法案卷,1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占比50%,2件无法提供(2件属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占比20%,1件不予处理(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占比10%。

从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含尚未审结案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0件(含尚未审结案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泸州市),累计公开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368项,公开办理结果141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归集公示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134条。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2020年,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由泸州市政府统一建设,对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统一规范设置,统一名称,统一格式,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平台建设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和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规定抓好落实,贯彻落实《泸州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审核和考核惩处机制,每月定期通报信息工作情况,举一反三,严防差错信息。

(七)监督保障情况。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注意统计口径)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1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5

1

53

行政强制

14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545038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1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000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000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000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000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

1

1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000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0000

1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9

00001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关制度建设机制需不断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发布形式还有待丰富和完善;四是工作队伍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2020年,我委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优化门户网站栏目,增设专栏,按照《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信息发布具体流程、对保密安全和敏感信息要求、对直属单位和委机关科室的考核奖惩等,从源头确保门户网站管理、信息及时准确上传报送,确保各个栏目及时动态更新。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及委内各科室的工作沟通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目标考核,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丰富公开方式,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jw.l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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