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lu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191591;通信地址:泸州市江阳南路86号,邮政编码:646000) 。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2019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以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机构为目标,突出抓好主动公开,大力加强载体建设,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管理等工作管理制度,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落实,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下,依法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与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通过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在文件制发后及时进行主动公开(wjw.luzhou.gov.cn)。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更新公开情况。
2019年1月23日市卫生健康委挂牌成立后,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官网(wjw.luzhou.gov.cn)等更新公开了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办事指南等。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
无。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无。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即公共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委办理的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都在门户网站(wjw.luzhou.gov.cn)进行了公开。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71项,审批结果均对社会进行了公示。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行政权力。实施条件是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构成前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件,将启动立案、调查、核审、执行等相关法定程序。2019年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做出一般性行政处罚13起,简易程序行政处罚12起,公示行政处罚案件数13起(wjw.luzhou.gov.cn),向“信用泸州”推送市级行政处罚数13起。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对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进行了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luzhou.gov.cn/)和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wjw.luzhou.gov.cn)及时公开。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公开情况。
无。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公开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在省市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公告、备案采购合同、发布验收预告,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公开透明、合法合规。我委按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rplatform/portal/index.htm1)、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系统(http://202.61.88.152:9003/SCHTGL/index.html)、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lzsggzy.com)发布公告和备案4个,金额21685279.59元。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公开情况。
我委2019年牵头民生改善攻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约22.81亿元,其中,泸州市中医医院城南医院PPP建设项目、泸州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和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智能立体车库项目整体完工,重点项目信息每月定期在官网(wjw.luzhou.gov.cn)主动公开。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
措施及其实施公开情况。
无。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公开情况。
已制定《泸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wjw.luzhou.gov.cn)及时向社会公布。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公开情况。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共卫生日常监督中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利用政务网站、单位门户网站(http://www.luzhou.gov.cn/)、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信息载体,及时公告监督抽检情况。2019年,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总共为1573家,其中“国抽”1428家、“省抽”6家、“市抽”139家,所有任务覆盖9个专业,细分公共场所798家、生活饮用水51家、放射卫生85家、学校卫生67家、医疗卫生329家、传染病20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血液安全1家、计划生育40家。所有任务于年初通过四川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和双随机系统下发至市支队和区县大队。“国抽”任务截至目前:2019年双随机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任务数1428家,完成数1314家,关闭114家,完结率100%。“省抽”主要是对“国抽”任务的部分专业进行补抽,2019年“省抽”补抽了公共场所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个专业,泸州的任务数为6家,完成数6家,完结率100%。“市抽”是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文件要求,结合泸州的实际,对医疗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3个专业进行补抽,抽取数为139家,完成数139家,完结率100%。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公开情况。
无。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1)重大决策过程公开情况。
今年我委无重大决策。
(2)政策解读情况。
在门户网站(wjw.luzhou.gov.cn)政策解读栏目就对重要政策文件和重大活动进行了解读,包括政策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确保公众对政策的制定和适用等情况进一步了解。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情况。
我委于2019年5月在门户网站(wjw.luzhou.gov.cn)公开发布了《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4)行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零证明事项清单、负面清单等公开情况。
已通过我委门户网站(wjw.luzhou.gov.cn)法治政府建设栏目进行公开。
(5)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信息公开情况。
无。
(6)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0件(主办6件、会办4件),政协提案37件(主办23件、会办14件),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件。自然人通过我委向社会公布邮箱发送邮件进行依申请公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申请人收到回复后未提出异议。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每月通过泸州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交换平台定期向数字经济发展局推送门诊服务量、卫生机构数量、卫生从业人员数、住院服务量4张统计报表。
(五)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发布信息555条。二是通过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发布概况类信息9条,政务动态信息2837条。三是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主任信箱信件44条,公开信件29件。四是门户网站今年新增1个专题栏目,网站维护专题栏目共9个。五是2019年向市政府网站推送信息417条,被采用信息161条。
(2)通过各种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一是通过人民日报社四川分社来泸州采访关注全民预防保健工作公开政府信息1次;二是通过参与泸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次;三是通过委党组书记、主任涂曲平接受泸州新闻网采访活动主动公开信息1次;四是通过“新闻会客厅”《泸州市各区县均可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在线交流公开信息1次,就艾滋病的相关问题与广大网友作在线交流,收到网民留言13条,答复网民提问13条;五是《泸州市全民预防保健工作在四川省十年新医改媒体座谈会上交流》就全民预防保健工作怎么确保做到全人群覆盖等方面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六是通过《打造区域医疗健康中心 推动泸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解读公开政府信息1次。
(3)网络问政处理情况。处理网络问政109件,处理及时率100%。
2.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
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健康泸州”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435条,关注量235个;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64条,订阅数65528个。
3.传统公开载体建设管理情况。
我委今年在《大众健康报》、《家庭生活报》等主流媒体报刊杂志发表文章294篇,在泸州电视台等广播电视媒体播放热点新闻信息,在委机关办公区域、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公示牌,及时主动公开信息。
4.新闻发布会举办情况。
无
5.在线访谈举办情况。
无。
6.12345政务热线运行情况。
2019年在12345政务信息平台上受理信访事项208件,全部按时办结,满意率接近100%,主要涉及医疗服务、医药价格、人事考试、计生服务、公共卫生等。
(六)监督保障情况(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 | 0 | 7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0 | 27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8 | 117 | 13 | |
行政强制 | 11 | 3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21685279.59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改革制度建设需不断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发布形式还有待丰富和完善;四是工作队伍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2019年,我委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优化门户网站栏目,增设专栏,印发《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卫发〔2019〕137号),确了职责分工、信息发布具体流程、对保密安全和敏感信息要求、对直属单位和委机关科室的考核奖惩等方面,从源头确保门户网站管理、信息及时准确上传报送,确保各个栏目及时动态更新。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及委内各科室的工作沟通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目标考核,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丰富公开方式,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四是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