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191591;通信地址:江阳南路7号,邮政编码:646000)
一、概述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以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服务型机构为目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由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并亲自分管,下设办公室,由一名网络技术人员和一名文秘人员共同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周密计划,有力推进。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结合工作职能、科室设置和业务内容,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泸州市卫计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流程、责任主体等内容,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性和实效性。
三是扩宽渠道,充实内容。积极通过市政府网站、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为适应信息化发展,我委开通了官方微博和政务微信,积极发布社会关注度高的卫生、计生信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等途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在委机关网站、办公区域、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主动设置公示栏目或公示牌。通过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着力拓宽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了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调整完善了委机关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全部公开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将我委保留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在我委新建的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审批(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材料。对于办理过程需要公示的如医疗广告审批等信息也进行了广泛的公示。在政务公开栏中对群众“办事指南”中行政审批事项类别、办理程序、文件资料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使群众一目了然、一看就懂。二是推行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单独二孩申报审批程序、三公经费使用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事项进行公示,充分保障社会各界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2015年全年,在“泸州市卫计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44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共178条,内容覆盖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公共卫生、医政管理、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保健、中医工作、医学教育、医学科研、药物政策、人事管理、财务基建、卫生法制、工作动态、“三公”经费等各个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本委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委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2016年的工作中,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适时修正、更新指南的内容,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
(二)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对科室内部办事人员的相关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我委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总表)(2015年度)
2.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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