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 医泸健康”典型案例公示(四)
(四)龙马潭某口腔诊所使用医学生独立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案
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卫生执法人员在对某口腔诊所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口腔诊所内一名医学生王某某正在单独为患者补牙(龋洞填充术)。
该口腔诊所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学生独立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龋洞填充术)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该诊所罚款46000元的行政处罚。
小提示:医学毕业生不等于医生,国家规定,医学毕业生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展执业活动,医疗机构禁止使用医学毕业生单独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