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血小板的间隔时间 来源:泸州市中心血站 发布时间:2009-06-16 16: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国家规定:捐献血小板的间隔时间为1个月。即捐献全血6月后,可以捐献机采血小板;而捐献机采血小板1个月后,可以再次捐献血小板或者全血。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