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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决策后评估报告

来源: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2-08 15: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情况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泸市府办规〔2022〕3 号)自2022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执行期间,我市普惠托育试点工作呈现全域推进、全力提速、全面提质的良好态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托育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目前全市已建成托育机构356家,托位19151个,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已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建设任务。

二、存在问题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泸市府办规〔2022〕3 号)对推动我市普惠托育试点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托育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不断深入推进,文件中未包括现行国省已调整变更的政策内容,且文件有效期将满,时效性已不符合要求。

三、评估建议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对普惠托育发展有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待调整后,建议对《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泸市府办规〔2022〕3 号)进行修订后发布。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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