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中共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泸市卫组〔2025〕12号
市委、市政府:
2024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积极履行卫生健康领域法定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大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我委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职责清单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卫生健康工作。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两次召开委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系。成立市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做到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充足办公经费。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印发《2024年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年度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清单,明确了目标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到各直属单位、各机关科室,以“法治医院”建设为重点推动卫生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强化法治建设领导。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全系统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学笃用“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编制了《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继续组织参加“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在线学习培训,培训覆盖率、合格率100%。三是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年初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
(二)聚焦事业发展,践行法治保障护航。
一是强化法治医院建设。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泸州市公立医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泸州市公立医院法律事务管理评估指标》,对法务管理原则、重大决策流程、纠纷诉讼管理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促进医院法治建设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制定直属单位财政投资审查管理办法、委属单位投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负面清单等相关内控制度966个,修订制度709个,合计1675个,堵塞风险漏洞。二是加强禁毒防艾工作。对吸毒人员开展治疗干预行动,2024年,全市美沙酮维持治疗人员51人,共治疗9432人次;每月不定期对吸毒人员开展心理行为干预,共开展综合干预工作近500人次。积极开展禁毒社会化工作,派出专业人员开展禁毒防艾专题宣讲,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西南医科大学“三下乡”志愿者团队近6000名师生接受了相关教育;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禁毒防艾宣传,已发原创科普推文2篇,点击阅读量12000多次。三是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展成渝地区联合执法,推进卫生健康执法领域交流合作。完善与毗邻地区的执法合作机制,4月18日,同永川区协同开展非法行医案件调查,顺利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召开座谈交流会,共商2024年泸渝毗邻地区卫生健康执法交流合作构想。5月24日,泸渝卫生健康执法交流系列活动在泸州市举行,并在泸县举行泸州、綦江、江津、永川、荣昌2024年卫生执法合作协议签字仪式。
(三)聚焦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动积极参与合法性审查全过程,促进决策科学化。截至目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4件,规范性合同审查12件,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17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二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纠错力度,2024年我委2个行政复议案件,1个中止、1个维持我委决定。深入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我委无行政诉讼案件。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拓展政务公开深度广度,深化重大政策解读,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提高公众满意度,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079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1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604条,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604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1560条。2024年,公开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网上信访)办件31件,人大代表建议承办35件(主办14件、会办21件)。政协提案承办44件(主办23件、会办21件)。
(四)聚焦人民健康,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制发《2024年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方案》,扎实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系统91名执法人员均通过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依法持证上岗,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用语等执法标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2024年,国家下达给泸州市双随机任务合计1240家,省上下达给泸州双随机任务合计111家,均为职业卫生。国家、省级双随机任务完结率达100%。三是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口腔专业重点领域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全市检查各级各类口腔专业医疗机构(含设置有口腔科的综合医疗机构、口腔门诊部、口腔诊所、口腔备案诊所,下同)共50家次,发现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共处罚金6.36万元;接到社会举报投诉2起,处理回复了2起。切实加强未成年保护工作,督促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各医疗机构、托育服务机构按照《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保护工作和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生活美容场所和理发店进行了重点摸底排查和监督检查,全市共排查生活美容场所735家、理发店1454家,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08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78台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189份。
(五)聚焦惠企便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纵深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开办医院一件事实现市、县两级联办,“一窗受理”即可完成办件;出生一件事实现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5个部门协作联办,极大程度缩减了群众办证环节,减少了递交材料次数和办证等候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配合民政、公安部门对已实现“婚育一件事、死亡一件事”开展检查核验,对已实现的“出生一件事”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交叉核验,巩固成果。二是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与市政管局联合行文,市、县区共同推动,实现医师、护士执业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17类电子证照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用。在政务服务领域,相关电子证照全部调整为免提交材料,在执法检查领域原则上不再要求出示相应的纸质证照,在市场经营活动和社会化生活等其他领域,相关单位可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等核验证照其实性和有效性,较大程度节约了群众办事成本。三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统筹市县监管执法资源,对医疗机构涉及的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放射卫生、精麻药品、母婴保健、医疗废物、公共场所等进行一次性综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监管缺位问题。2024年,共对10余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综合查一次”的工作。
(六)聚焦纠纷化解,构建有效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矛盾纠纷调解端口前移。会同司法部门建立《医疗机构与医调委共同实施术前沟通第三方见证工作机制》,帮助医患双方在术前深入交流,促进医患双方充分沟通、加深理解,实现医患矛盾纠纷调解端口前移、源头预防,成功预防化解医疗纠纷133件。二是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稳妥处理群众来访信访和12345平台工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群众权益。2024年,共计收到信访1386件,分别为:12345政务热线1271件,省网平台24件,来信、来访、来电等78件,市长信箱13件,受理率100%、办理率100%。三是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市、区县医调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紧密合作,加大医疗纠纷化解处理力度,2024年1—12月我市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371起,同比增加25.34%,其中经医调委调解255起,调解率达68.73%。截至目前,我市辖区内未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和伤害医务人员案件,无“医闹”事件或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七)聚焦普法重点,持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通过党组会前学习、科室自学等方式对《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学习;在第36个爱国卫生月和第37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期间,以“健康城镇 健康体重”和“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为主题,把贯彻落实《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营造健康环境、促进文明行为的重要宣传宣传内容,分别在各区县开展集中宣传、各类学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法律专业人员开展高效普法。借助泸州市“八五”普法讲师团中舒榕、罗刚等师资力量,组织有针对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培训。三是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组建市卫生健康宣教中心,推出《我是医生不是神》《医声》等多部“爆款”短视频,全网点击量累计近20亿次。创新“健康泸州”新媒体矩阵,连续创作阅读量10万+官微推文。结合卫生实际,与司法局、电视台合作,每年制作一期《给您说法》,向大众普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重业务、轻法治,在安全管理、项目采购、医疗行为、患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还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法治意识不强。还需加强制度建设、普法教育和外部监管约束等,促进法治意识增强。
(二)普法宣教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教工作整体协同性较弱,全系统推进普法工作不平衡,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集中影响力不够。
(三)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提升。因机构改革原因,执法队伍老龄化较严重,而卫生健康部门监管对象涵盖公共场所、集中供水单位、学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涉水产品、职业卫生等多个专业,监管单位点多面广,执法人员相对不足问题较为突出。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法,认真谋划好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医、依法执业,不断促进卫生健康事业规范化、法治化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践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三是深化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法治标准化建设,实施依法治院扩面、考核评估、提升医疗文书质量三项行动,建立规范运行法治保障机制,强化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治意识,全面提升各级公立医院依法治理能力。四是加强普法宣教。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普法责任,开展普法进医院等活动,确保“八五”普法做深做实。
中共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