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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中共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体改科 发布时间:2023-12-27 17:34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泸市卫组〔2023〕47号  

市委、市政府:

        2023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泸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泸府法组办〔2023〕5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川卫发〔2023〕5号)要求,科学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

         调整完善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直属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单位)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年初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理念。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法律八进”和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全系统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带头依法办事。二是坚持机关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制度,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截至目前,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2场。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抓实法治学习,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年初制定《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纳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进行学习贯彻。采取领导带头学、专家辅导学、集体分享学、外出实践学、个人领悟学“五学联动”机制,委党组、委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全年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2次。我委2023年会前学法培训14次,学习“宪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22件。四是积极参加线上学法考法。2023年,我委参加“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在线学习培训人员70人,培训覆盖率100%。截止11月70人均学满100学分,学法合格率100%。截止11月底,70人全部完成线上考法考试,最高分100分,最低分64分,考试合格率达100%,圆满完成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工作。五是通过党务公开栏、政策法规公示栏、政务信息公开、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全力营造依法治理、崇德向善、文明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委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述职和年度考核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年终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年终述法,并建立法治档案。三是持续推广应用依法行政“法治账图”。我委已于2022年12月完成法治台账建立,印发《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账图”》,2023年我委持续推广应用依法行政“法治账图”。

        (四)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委常年聘请四川中豪(泸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动积极参与合法性审查全过程,促进决策科学化。截至目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规范性合同审查5件,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22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印发《2023年泸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各专业领域执业能力培训。完善线上培训平台,丰富培训资源,引导各区县监督干部自觉参加线上培训。积极筹备和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活动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全市共派出75人次参加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组织的培训和交流学习,内容包括医疗卫生监督、疫情报告信息系统、医疗三监管、办案经验交流、以案释法等,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用语等执法标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加强公共卫生、职业健康、医疗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已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353件(含已办结),处罚款3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11万元。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生活美容场所735家、理发店1454家,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1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90台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400余份。

        (六)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放宽准入,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取消47个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实现行政审批事项“0证明”。加快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与“川渝通办”有机融合,设置跨域通办专窗,11个跨域通办事项入驻市政务中心。二是简政放权,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将7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区县,为区县配置电子密钥和行政审批专用章,赋予区县更多数据查询和业务办理功能,保证群众就近就快办理完相关审批事项。推动挂号、缴费、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就诊全流程“一码通用”,基本实现川渝两地三级公立综合医院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三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完善15类专科医院执业登记现场评审细则,规范64项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全流程配置情形化事项91项,分类别进行精细化管理。实现医师定期考核、献血管理等8个卫生服务事项“掌上办”,“开办医院一件事”、“出生一件事”实现市县两级联办,一窗受理即可完成办件。与重庆江津、贵州毕节等7个毗邻地区签署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协议,建立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四是落实“双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将许可信息、处罚信息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将信息推送到“信用泸州”。截至目前,2023年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行政审批112件,行政处罚案件22件。五是开展川渝联合执法普法,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分别与重庆市江津区、綦江区、永川区卫生执法支队签署了执法合作协议。今年以来,分别在江津区石谟镇、合江县石龙镇、綦江区东溪镇等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共出动人员110人次,举行集中宣传活动3场、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420余人次。检查宾馆、美容机构等公共场所24家,职业危害企业3家,诊所12家,卫生室17家,取缔非法牙医摊点12家,立案调查11家,没收器械20件、药品3箱。六是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00%全覆盖,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在双随机工作上,2023年泸州市双随机抽查任务一共1240家。其中,公共场所552家,生活饮用水76家,职业卫生5家,放射卫生55家,学校卫生83家,医疗卫生234家,消毒产品单位2家,传染病防治187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2家,血液安全1家,消毒服务机构9家,妇幼健康4家,托幼机构30家。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和区县所抽查的单位均在各自对应的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社会信用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

        (七)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我委印发《泸州市医药储备目录(2023版)》《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通知》等,组织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230余人次参加国家、省级、市级10余次应急实战演练。组织召开川南渝西地区卫生应急联动机制启动工作会。今年以来,高效处置公共卫生事件15起,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53起。二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规范信访维稳工作。2023年以来,我委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081件,受理1079件,受理率100%。其中来自市长信箱18件,四川省网上信访平台56件(其中2件因多次答复故不再受理),12345政务服务平台983件,其他转办件24件。

        (八)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医疗“三监管”。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监管,将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纳入“三监管”重点监控药品管理;持续推进医疗“三监管”闭环运行,提升医疗机构年度数据上传质量;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问题线索核查处理。通过医疗“三监管”平台处置问题线索4743条,认定问题214条,处理医疗机构18家、医务人员30人。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三期部署应用,全市共新增七家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三监管”三期试点工作;预计试点工作可按时完成。截至目前,医疗“三监管”医疗机构数据综合上传率为75.66%。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将医疗卫生领域中的医学美容问题,作为卫生健康系统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持续开展整改。二是依法接受人大、民主监督。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健康泸州”微信公众号、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等平台信息公开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机制,确保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三是依法接受行政及司法监督。2023年,我委被行政复议案件1件,市司法局正在复议中;我委被行政诉讼案件1件(龙秋英案),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二、其他重要举措

        (九)持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深入宣传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开展了学习四川省第三届民法典“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开展了3次面向社会公众的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疾病防控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420余人次。二是组织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利用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了禁毒防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6·26”禁毒日、“世界肝炎日”、“三下乡”等开展艾滋病、丙肝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有奖问答、新闻访谈、文艺演出、院坝知识科普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三是组织开展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充分利用各单位、各医疗机构官方网站、媒体APP、微信公众号、户外LED屏播放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活动宣传期间,张贴宪法宣传海报110张、发放法治宣传折页1万余册、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公益片和标语3000余次,形成良好的宪法宣传氛围。四是健全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度,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深入推进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对象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职工学法水平参差不齐。在学法上存在被动学习,导致个别干部职工对政策法规理解不透彻不深入。二是公立医院强业务管理,弱法治规范,部分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治意识不强。

        (二)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法,认真谋划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医、依法执业,不断促进卫生健康事业规范化、法治化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践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法治标准化建设,建立规范运行法治保障机制,强化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治意识,全面提升各级公立医院依法治理能力。

 

 

 

中共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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