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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5-09-08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医疗、放射卫生科全体同志于2015年7月28日—8月30日对泸州市古蔺县人民医院、古蔺县中医院、古蔺县妇幼保健院以及几家民营医院开展了母婴保健专项执法检查。

专项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1,医疗机构的准入及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2,医疗机构是否有超出批准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行为;3,《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及胎盘的处置是否符合要求;4,医院是否存在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5,新生儿筛查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是否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等情况。

对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卫生执法监督员及时向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交换了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执业,强化医疗安全工作,最后执法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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