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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突出“五个重点” 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8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突出“五个重点”,强力推进支队的法治建设工作。

一、着力抓好领导这个关键少数

要推动市支队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关键是抓好领导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支队领导班子利用支队长办公会集中学习讨论、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强化学习,支队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强化了法治意识、提升了法治素养。在学习的同时,领导班子着力分析查找支队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和考核机制,针对支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学习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通过领导干部这个“火车头”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有力地推动了支队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多方位抓好法治宣传工作。

为了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支队充分利用全体职工会议、举办法制宣传专栏等方式让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利用“3.15”消费者维权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群众讲解并散发卫生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同时将日常监督检查与法律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七进”活动紧密结合,同时利用卫生监督网站、《泸州卫生监督》杂志、泸州日报“卫生执法在身边”专栏以及电视台“以案说法” 栏目多渠道地开展具有卫生执法监督特色的普法活动,逐步提高消费者对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对象的守法意识,努力营造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三、扎实抓好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支队自成立以来,坚持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人员集中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在培训内容上涵盖了医疗机构、母婴保健、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督执法要点。近年来,还认真组织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积极参与卫生计生监督网络课程的学习和考试,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定期组织全市卫生执法监督案卷评查及优秀案卷评选工作,采用从市及各区县抽调业务骨干集中评查、交叉评查等方式,对评查案卷从执法主体、处罚程序、违法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案卷档案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待发现的问题、瑕疵及案卷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将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提高广大卫生执法监督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四、全力抓好措施方法的创新。

为了将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支队还创新工作方法,将每月工作时间划分为研究探索工作时段、法律法规学习时段、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时段、现场监督工作时段、资料整理及工作小结等五个时段,认真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基础法律和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确保了学习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为认真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市支队除认真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等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外,还拓展工作思路,将涉及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条文分别结合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实际,提炼成精练的语句并制做成宣传展板,悬挂在被监管单位醒目的位置,时刻提醒管理相对人认真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同时市支队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条款,印制成标语牌张贴于乡镇、街道、社区的人员密集场所,时刻向人民群众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醒广大群众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温馨提示展板和标语牌象监管单位及群众身边的一位位无声的监督员,泸州日报为此作了专题报道,并形象地称他们为24小时不下班的“监督员”。

五、持之以恒抓好依法行政

市支队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领域的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查处,有效遏制违法行为。为了确保案件质量,支队还长期坚持执行案件办理内部监督程序、一般案件合议制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围绕违法主体、违法事实、法律适用开展讨论,确保违法主体认定正确,违法事实调查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在卫生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行政处罚工作保持了零复议、零诉讼、零上访、零调解处理“四个零”。

推进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阶段,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将进一步强化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卫生执法监督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泸州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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