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全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
为贯彻落实《2024年泸州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推动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工作,10月12日,全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费宁同志主持。
会上,龙马潭区及泸县卫生健康局围绕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市卫生健康委对《2024年泸州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做了详细解读。市疾控中心对疾控监督员培训相关工作做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试点工作重要性。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是推动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持续深化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实现医疗机构自我监督和政府监督更好结合。二是要牢牢把握试点工作总体要求。建立专业疾控监督员队伍,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外监督协同,提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路径模式和长效机制。三是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各项保障,包括组织工作、人财物、协作联动三方面,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会议要求,各试点区县要积极推动制度试点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主体责任,为泸州疾控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以及人民健康和国家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以及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委机关相关科室等有关负责人30余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