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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求《泸州市“酒城九味”中医药公共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来源: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12 09:5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酒城九味”公共品牌的使用和管理,提升泸州市中医药品牌形象,我委起草了《泸州市“酒城九味”中医药公共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对管理办法有补充完善或修改建议,请于11月29日18:00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朱上庆,0830-3101125;

邮  箱:lzswjwzyk@126.com。

         

           附件:泸州市“酒城九味”中医药公共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

 

泸州市“酒城九味”中医药公共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酒城九味”公共品牌的使用和管理,提升泸州市中医药品牌形象,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酒城九味”是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局主导创建的中医药公共品牌,用于标识符合特定质量标准、具有泸州地域特色的中医药产品和服务。本办法适用于在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使用“酒城九味”公共品牌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经营单位等市场主体。

第三条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品牌的统筹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品牌使用的监督管理,市中医药局具体承担品牌使用的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设立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品牌管理委员会,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

第四条 申请使用“酒城九味”品牌的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泸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

(二)产品原料主要产自泸州地区,或体现泸州中医药特色;

(三)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

(四)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承诺遵守品牌使用管理规定。

第五条 授权使用品牌的对象为取得上市许可的商品,申请使用品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酒城九味”品牌使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使用品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

(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六)产品执行标准文本;

(七)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八)品牌使用承诺书。

第六条 授权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市中医药局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中医药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评审通过的,签订品牌使用协议,颁发授权证书。

第七条 被授权单位应当遵守以下使用规范

(一)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和等级使用品牌标识;

(二)在产品包装显著位置标注授权编号和等级标识;

(三)定期向管理部门报送品牌使用情况;

(四)建立品牌使用台账,如实记录使用情况。

第八条  被授权单位应当按照统一规范使用品牌标识

(一)使用统一的“酒城九味”商标图案;

(二)标注授权编号和有效期;

(三)保持标识清晰、完整,不得擅自改变;

(四)在产品包装、宣传材料等显著位置规范使用。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品牌标识;

(二)超出授权范围使用品牌;

(三)转让、出租、出借品牌使用权;

(四)损害品牌声誉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一)授权有效期三年,期满需重新申请;

(二)每年度开展质量抽检和现场检查;

(三)建立使用单位信用档案。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授权

(一)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拒不接受监督管理;

(四)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规使用品牌的行为进行举报,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政策支持

(一)对品牌使用单位在项目建设、科研开发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组织品牌宣传推广活动;

(三)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附件:1.“酒城九味”品牌标识使用规范

2.申请材料清单及示范文本

 

 

附件1

 

“酒城九味”品牌标识使用规范

 

一、标识构成

主体标识:包含“酒城九味”中文标准字体、拼音缩写及泸州地域标识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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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信息区:授权编号、有效期

二、使用规范

最小使用尺寸:包装上标识高度不得小于1.5cm

安全间距:标识周围保留0.5倍标识高度的清洁区域

禁用情形:不得更改标识比例、色彩

不得添加特效(阴影、浮雕等)

不得置于复杂背景影响辨识度

三、应用范例

产品包装:右上角固定位置,与产品名称协调统一

宣传材料:结合“泸州中医药”整体形象宣传

文件文书:文头左上角标准位置

附件2 

 

申请材料清单及示范文本

 

1.《“酒城九味”品牌使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使用品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产品执行标准文本;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品牌使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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