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泸州市精神病医院申报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评审意见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三级医院新评的通知》要求,根据《四川省医院评审实施办法》(川卫规〔2022〕2号)及《四川省精神病医院评审操作手册》,现公开征询泸州市精神病医院申报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评审是否违反前置条件要求意见。
如单位或个人存在意见或建议,请于4月11日前向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据实反映。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86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90512,邮箱:lzswsjyzk@126.com。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