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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开学啦!补证、补种疫苗要提前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2 17:24 浏览次数: 【字体:

     还有二周不到就要开学啦!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新生爸妈:你家宝宝的绿色预防接种证还在吗?你家宝宝应种的疫苗都接种了吗?因为新生入学入托报名时,学校要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哦!发现疫苗漏种需要补种哦!为了你家宝宝能顺利入学入托,马上着手准备吧,因为补证、补种疫苗是需要时间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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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起始年龄及推荐完成年龄是什么?

(一)2016年国家卫计委印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建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起始年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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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建议在下述推荐年龄之前完成相应疫苗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是什么?

小于等于14岁儿童,如果没有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没有接种某一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对于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不需要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三、接种证查验与疫苗查漏补种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2、《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温馨提醒!

各位宝爸、宝妈们:学校、托幼机构是学生集中生活与学习的场所,极易发生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是传染病爆发疫情的主要发生地。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为了您家宝宝的健康,如果您的宝宝有接种证遗失和疫苗漏种的情况,请及时去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补证与相关疫苗的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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